設備吊裝安全
設備吊裝 指吊車或者起升機構對設備的安裝、就位的統稱,在檢修或維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、工件、器具、材料等吊起,使其發生位置變化。
好多人理解設備吊裝,就是一個汽車吊開過來,把設備卸了,就完了。
能出什么問題?
設備吊裝意外總結簡化下來,有三大類:
1. 吊車傾覆
不管是前空翻,還是側翻,還是一頭扎到溝里,全都是傾覆事故。
2. 吊物墜落
吊繩掛點脫鉤,導致大貨車瞬間砸到地上,下面推車的人全被砸死;

3. 吊機與其他結構碰撞 包括但不限于:高壓線路,屋頂結構,腳手架,氣瓶等


作業前注意事項
1.吊裝作業人員需要持證上崗(指揮人員/操作人員),特種設備需要通過對應檢測;
2.對起重吊裝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;
3.對吊裝區域進行警戒隔離;
4.確認吊裝天氣情況,遇大雨、暴雨、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,不得吊裝;
5.辦理對應的吊裝作業許可證。
作業中注意事項
1.指揮人員佩戴安全帽,并有明顯標識表明身份;
2.分工明確,統一對應的信號;
3.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,檢查各個部件的受力情況,發現問題停止吊裝并排除故障,確認完畢后,方可吊裝;
4.夜間吊裝,應有足夠的照明,遇大雨、暴雨、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立即停止吊裝;
5.吊裝過程中,出現故障,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,沒有指揮令,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;
6.起吊重物就位前,不許解開吊裝索具;
7.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,升降、運行應保持同步;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地載荷不得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%;
8.吊鉤、吊物、吊臂下方嚴禁站人;
9.在制動器、安全裝置失靈、吊鉤防松裝置損壞、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嚴禁起吊操作
10.重物捆綁、緊固、吊掛不牢,吊掛不平衡而可能滑動,或斜拉重物,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不得進行起吊;
11.不準用吊鉤直接纏繞重物,不得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;
12.停工和休息時,不得將吊物、吊籠、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;
13.下方吊物時,嚴禁自由下落(溜);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。
吊裝行業十不吊
(1) 信號指揮不明不準吊;
(2)斜牽斜掛不準吊;
(3)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;
(4)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;
(5)吊物上有人不準吊;
(6)埋在地下物不準吊;
(7)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;
(8)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;
(9)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;
(10)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。
(2)斜牽斜掛不準吊;
(3)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;
(4)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;
(5)吊物上有人不準吊;
(6)埋在地下物不準吊;
(7)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;
(8)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;
(9)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;
(10)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。